九院最新门诊安排提醒-2月3日
2020-02-06 12:52:27 [来源]:第九人民医院
尊敬的病员同志:
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,根据上海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及上海市卫健委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期间医疗服务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为避免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,即日起九院门诊排班进行调整,何时恢复另行通知,具体安排如下:
1、调整医疗资源配比,暂停各科特需门诊、专家门诊、专病专科门诊,开设普通门诊,具体科室如下:
心血管内科、呼吸内科、消化内科、血液内科、内分泌科、肾脏内科、老年病科、全科医学、神经内科、普外科、骨科、泌尿外科、血管外科、神经外科、胸外科、妇科、皮肤科、中医科(内科、伤外科、长皮膏科、针灸科)、儿科、康复医学科、整复外科(周日普通门诊停诊)、口腔科、眼科、耳鼻咽喉科、辅助生殖科(复诊)、放疗门诊。
2、诊疗操作存在交叉感染风险和分泌物暴露的特殊高危性科室(口腔科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、眼科等)不做操作治疗。
3、口腔诊疗存在一定的特殊性,仅对急性外伤、感染、急性牙痛、出血等患者开放急诊服务;口腔科普通门诊仅接诊已预约患者。
4、暂停部分检查项目,如消化内镜、支气管镜、喉镜及肺功能检查;动态心电图、动态血压监测、运动平板试验均暂停。
5、体检中心暂停健康检查。
6、为减少交叉感染,减轻患者恐慌情绪,正确引导患者就医,九院现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提供发热咨询服务。
同时我们再一次友情提示:
1、请主动告知:您是否在最近两周内,有湖北旅行、居住或途径;曾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;与湖北或疫情重点地区来沪者有密切接触史;或存在其他可疑不适症状,建议遵循医护人员的建议,以免延误病情。
2、为避免门诊患者过多造成交叉感染,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来院就诊。已预约挂号且选择暂时不来院就诊的患者,可通过原途径取消预约,未及时取消且没有到院的,不会影响今后的预约服务。
3、九院已在南部院区医院入口(2号门)、新门诊大楼、10号楼设置体温监测点,北部院区2号楼急诊大厅,实行人员单向分流,请来院人员配合填写疫情调查表及体温测量后,按序进入院区。
4、九院实行门诊全预约诊疗,所有号源均可以通过微信、网络、电话等途径预约,请患者预约后来院就诊。患者在挂号时请出示医保卡、户口簿或身份证等证件原件,并正确告知手机号码等信息。
5、九院发热门诊、急诊24小时照常开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