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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

2019-11-27 15:20:59  [来源]:文汇报

1、问:2020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?

答:2020年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。

2、问: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?

答: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,2020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,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。具体为:

70周岁以上人员,筹资标准调整为6460元/年,其中财政补助6030元/年;

60-69岁人员,筹资标准调整为6460元/年,其中财政补助5860元/年;

19-59岁人员,筹资标准调整为3480元/年,其中财政补助2690元/年;

中小学生和婴幼儿,筹资标准调整为1760元/年,其中财政补助1605元/年;本市各类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、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大学生”),筹资标准调整为490元/年,其中财政补助335元/年。

3、问: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?

答:2020年,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,按照国家要求适当体现个人责任,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。具体为:

70周岁以上人员,个人缴费调整为430元/年;

60-69岁人员,个人缴费调整为600元/年;

19-59岁人员,个人缴费调整为790元/年;

中小学生和婴幼儿、以及大学生,个人缴费调整为155元/年。

4、问:2020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?

答:2020年,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。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、重残人员、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。

5、问:2020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?

答:2020年,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9年12月25日,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,及时缴费,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。

6、问:今年参保登记缴费和往年有什么区别?

由于机构职能调整,今年医保部门负责审核参保资格、进行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,税务部门负责医保部门核定缴费数额收缴。

虽然工作分属不同部门,但通过前期医保、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充分准备,就参保人员的直观感受而言,与往年相比,只会更加方便,不会增加居民的跑动次数。

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,没有变化。

(1)全日制大学生、中小学校在册学生和在园(所)幼儿,由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和代为收取个人缴费;

(2)农村居民由其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;

(3)其他参保人员可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0年度参保登记,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,通过以下多个线上、线下渠道,完成个人缴费。

线下缴费渠道:

(1)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;

(2)指定银行(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浦发银行、建设银行、招商银行)的全市各网点柜面。

线上缴费渠道:

(1)“一网通办”(http://zwdt.sh.gov.cn)的“个人社区事务服务-税务-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”模块;

(2)“随申办APP-社会保障-居民医保缴费”模块;

(3)“支付宝APP-城市服务-办事大厅-社保-城乡居保缴费”模块;

(4)“微信APP-关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微信公众号-微金融-城乡居民社保缴费”模块;

(5)指定银行(工商银行APP、农业银行APP、上海银行APP、招商银行APP、建设银行网银);

(6)上海税务官网(http://shanghai.chinatax.gov.cn/),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登录后,在“我要办税-税费申报及缴纳-社保费申报-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申报”模块。

特别提示: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,已参加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,医保部门视作续保人员,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,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及由他人代为缴费,实现“零跑动”。

具体条件如下:

(1)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;

(2)除在校学生、在园(所)幼儿以外的18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人员;

(3)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员。

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,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。